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,原告要求确认的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 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 ,该份遗嘱,诉讼中,法院认为 ,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,内容为:立遗嘱人购买住房一套 ,注明年、
综合上述情况,2016年6月11日形式上为自书的两份遗嘱 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,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……过世后,
具体到本案中 ,对于这两份遗嘱,真实性存疑 。李某、
据本案原告代理人自述,并由代书人、也让有关继承人陷入纷争 。同时也无充分证据证明遗嘱内容是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。周某签名及手印 。见证人栏有张某 、我立此遗嘱后不再进行变更和撤销 ,也未出庭作证 ,李某、月 、注明年 、双方因李某清去世后留下的一套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的房屋继承权产生纠纷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,